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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迁市委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
新区投资开发公司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11-04-19 15:44:07

市场是各种交换关系的总和,是联系生产与消费的纽带,是促进资源合理流动和配置的“调节器”。大力建设各类市场,可以加速商品流通,满足人民生活需要;能够增加居民就业岗位,降低农民进城门槛,加快个私经济发展,促进财政增收;有利于打造载体,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城市辐射带动力。因此,加快市场建设对宿迁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建市以来,宿迁各类市场虽然有了一定发展,但从总体上看,市场规模小、档次低、辐射力差,对地方经济的带动作用尚不明显;市场的发展与宿迁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仍不适应。尤其是商品市场中综合性零售市场多,专业批发市场少;消费性商品输入市场多,具有地方特色、较大规模和较强辐射能力的地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少。为进一步加快宿迁市场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定位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面向淮海经济区,适应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需要,通过科学规划、正确引导、重点培育、扶持发展,争取3—5年内全市形成一批在淮海经济区有较大影响和专营特色的物流中心和大市场,全面提升全市商贸流通业的总体水平,带动中心城市和整个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发展原则
    1、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原则。市场建设由各级政府统筹规划,在调整、巩固、完善现有商贸设施的同时,根据城市发展要求和趋势,适度超前,合理布局,防止和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对自发形成的市场积极加以引导。
    2、欲取先予,政策扶持原则。市场建设过程中,在土地、税收、规费等方面予以扶持,以涵养税源,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3、放宽主体,多元投资原则。鼓励多方兴建、多渠道投资,“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形成各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
    4、彻底放开,降低门槛原则。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对进入市场的从业对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全面放开,审批手续尽量简化,让经营者无阻力、无障碍的进入各类市场,公平交易,平等竞争,自主发展,使市场在发展中逐步完善和规范。
    三、发展重点和规划布局
    按照现有基础和指导原则,在发展过程中重点推进商品市场的建设,积极培育和完善要素市场,努力培育和拓展专业市场,至2007年基本形成商品市场、要素市场和专业市场互相促进,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品牌形象好、辐射能力强的市场格局。商品市场建设坚持城乡联动、集约开发,按照工业品与农特产品相结合、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专业市场与综合市场相结合的思路进行规划,重点发展区域性大市场、大物流,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功能、广辐射、开放式的市场体系。
    1、中心城市市场建设。
    立足现有市场结构和资源基础,坚持改造和新建并举,大力实施“55210”工程,即构建五大物流中心、打造五条特色商业街、形成两大商业购物中心、建设十大龙头交易市场。
    构建五大物流中心,即充分发挥水陆交通优势和中心城市特有的区位优势,在宁宿徐公路和徐宿淮盐公路交汇处、宿迁运河港、徐宿淮盐公路洋河出口处、洋新公路和宿沭公路交汇处、通湖大道和徐淮路交汇处建设五大物流中心,使宿迁成为淮海经济区重要的物流中心之一。
    打造五条特色商业街,即立足已经初步形成的专营特色,将市府东路打造成精品服饰一条街、马陵路打造成明清仿古文化商业步行街、黄运路打造成五金车辆一条街、楚街打造成休闲购物步行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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