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新区管委会下设党政办、国土规划局、宿城新区投资开发公司、社会事务局、财政局、招商服务局、纪检监察局等单位和部门,各单位、部门职能如下: 一、党政办 负责党务,公文处理,接待及日常事务、宣传推介、信访接待及社会稳定
二、国土规划局 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及清表,手续办理
三、新区投资开发公司 投资公司下设工程建设处和财务发展处,工程建设处任务为工程建设,审计,亮化绿化美化及安全生产;财务发展处为融资,财务事物 四、社会事务局 1、施工工程维护与管养及防洪防汛;
2、市容市貌管理及督察; 3、通和桂园管理,协调房产开发小区及社居管理,秸秆禁烧; 4、绿化工程管养、环境卫生管理 五、财政局
财务管理
六、招商服务局 项目包装、招商引资、项目帮办、杆线迁移
七、纪检监察局
纪检监察、招标投标、督察考核、合约管理
宿城新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能
宿城新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设用地科、经营部、招标办、工程部、财务部、精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单位和部门,各单位、部门职能如下: 一、用地科 1、根据宿城新区总体规划,负责宿城新区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征用、划拨、出让和承办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2、根据“统筹规划、依法管理、节约用地、保证重点”的原则做好宿城新区建设用地的管理工作; 3、全力配合市国土部门做好新区建设用地征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实施已征用土地补偿、地面附着物清理及拆迁工作; 4、负责新区被拆迁农民的过渡房、安置房工作; 5、负责新区征(用)地的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统计工作,制作和完善征(用)地数据库; 6、负责新区各项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定点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经营部 1、制定新区土地经营计划,并贯彻落实; 2、负责新区规划范围内已征用土地的经营业务,积极为新区建设筹措资金; 3、负责新区对外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土地推介活动; 4、负责新区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标办 1、贯彻执行上级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及时向领导汇报社会招投标发展动态,为领导工作决策提供素材及合理化建议; 3、按公司决策的事项拟定招标工作计划及综合落实措施; 4、对宿城新区系统内自行招标项目配合有关科室做好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5、对宿城新区系统内选择招标代理招标项目按领导小组要求,负责招标基本要求拟定、招标文件等招标活动内容审查工作; 6、参加系统内招标项目施工合同拟定及工程验收工作; 7、对外来进入新区投资建设项目给予招投标指导; 8、负责招标项目有关资料保管及招标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9、接受市招标办及相关部门对招标工作的监督;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工程部 1、对新区建设工程进行管理,监督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督促各施工、监理单位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2、参与审查工程图纸的变更,施工方案批复。对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把关控制; 3、参与工程量及隐蔽工程验收; 4、做好工程统计工作; 5、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质量、进度的检查; 6、具体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7、参与工程的造价结算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财务部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统计法》、《财务通则》、《会计准则》,制定公司财务计划、统计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会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 2、负责编制公司年、季、月度财务计划、各项费用计划、资金收支计划,并督促实施; 3、负责做好财务、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汇编工作; 4、严格执行会计人员规则,认真审查报销单据,做到先审核后结算; 5、负责向金融机构的资金筹措工作; 6、加强会计核算的微机管理,负责制定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并做好硬件的保养及软件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 7、负责公司财务帐册、凭证、报表的归类、装订和保管,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对本公司经营活动中的财务核算工作;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精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1、具体负责通和桂园小区开发建设工作,根据发展要求拟定投资建设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 2、制定并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定并执行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4、制定并执行公司规章和公司内部机构和管理制度; 5、起草签署公司的重要合同和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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